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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仲裁文件連接到內地法院的財產、證據和行為保全申請

“香港與內地仲裁保全安排”是一個很實用、但經常被合同起草忽略的工具。它的核心意義是:在符合條件的香港仲裁中,當事人可以向內地法院申請臨時措施,包括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和行為保全

Statute 第 1 條:內地三類措施

第 1 條www.doj.gov.hkwww.doj.gov.hk確定內地側的措施範圍:財產保全、證據保全和行為保全。安排下香港側的救濟,則指禁制令及同等臨時措施。

對涉中國供應商糾紛來說,這不是抽象制度。很多供應商的銀行帳戶、庫存、設備和應收帳款都在中國內地。如果合同選擇香港仲裁,但完全無法觸及內地資產,那麼律師函和仲裁威懾都會變弱。相反,如果條款設計正確,香港仲裁可以和內地保全形成配合。

簡短定義

香港律政司公布了該安排的官方英文文本www.doj.gov.hkwww.doj.gov.hk。HKIAC 也提供了關於該安排的實務問答HKIAC |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Interim Measures Arrangement - FAQs - HKIAC |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PRC-HK INTERIM MEASURES ARRANGEMENT: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VIEW IN PDF FORMAT: English 简体中文 русский Spanish 한국어 *Please note that the translations provided …hkiac.org,說明在 HKIAC 管理案件中如何處理相關申請。

簡單說,該安排於 2019 年生效 ,它讓符合條件的香港仲裁不再只是“在香港打仲裁”。在合適情況下,它還能連接到內地法院的保全權力。

Statute 2019 年 10 月 1 日施行

2019 年 4 月 2 日簽署,2019 年 10 月 1 日施行,即最高人民法院 2019 年第 14 號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gongbao.court.gov.cngongbao.court.gov.cn刊載權威中文文本。

能申請哪些措施

常見臨時措施包括三類。

財產保全,是供應商糾紛中最常見也最有壓力的一類。它可能涉及凍結銀行帳戶、查封財產或控制其他資產。

證據保全,適用於證據可能滅失或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例如關鍵文件、貨物狀態、設備、聊天記錄或生產記錄。

行為保全,則更關注要求一方做或不做某件事。它在供應商糾紛中不如財產保全常見,但在某些知識產權、模具、樣品或交付控制場景下可能重要。

適用並非自動

香港與內地仲裁保全安排的適用條件圖:香港仲裁地、合格機構管理、內地保全對象
圖 1 香港仲裁要連接內地保全,條款和機構管理方式必須經得起審查。

很多合同只寫“arbitration in Hong Kong”。這未必足夠。

實務上,要先看仲裁地是否明確為香港,再看案件是否由符合條件的香港仲裁機構管理 ,還要看申請的保全措施是否在內地法院權限範圍內。合同條款、仲裁請求、機構文件、證據材料、資產線索和擔保安排,都會影響申請質量。

Statute 第 2 條:合資格機構

第 2 條要求案件由雙方指定並確認的機構或常設辦事處管理。律政司 2025 年 4 月 2 日生效的名單www.doj.gov.hkDepartment of Justice - Community Engagement - Press Releases - Institutions and permanent offices qualified for interim measure applications announcedwww.doj.gov.hk列出九家機構,包括 HKIAC 和貿仲香港仲裁中心。

通常如何走

香港仲裁申請內地保全流程圖:合同條款、申請仲裁、機構轉交、內地法院審查
圖 2 這條路徑應在正式發函前評估,尤其是對方資產可能快速轉移時。

通常路徑是:先審查合同條款是否支持香港仲裁及合格機構管理;再準備仲裁申請和保全材料;由相關仲裁機構處理必要文件;最後按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財產、證據所在地 向有管轄權的內地法院提交申請,由法院審查資產線索、請求範圍、擔保和緊急性。

Statute 第 3 條:向哪家內地法院申請

第 3 條gongbao.court.gov.cngongbao.court.gov.cn: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財產、證據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多家法院均有管轄權的,選擇其一;不得同時向兩家以上法院分別申請。

這不是發一封郵件就能完成的事。若在仲裁受理前申請保全,還須確保仲裁在規定期限內提起並獲受理 ,否則保全可能被解除。它需要在證據、翻譯、授權、擔保 和時間安排上提前準備。

Statute 第 3 條:30 天期限

受理前申請的,若法院作出保全後 30 天內未收到機構的受理通知書,保全即告解除。按 HKIAC 實務問答HKIAC |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Interim Measures Arrangement - FAQs - HKIAC |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PRC-HK INTERIM MEASURES ARRANGEMENT: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VIEW IN PDF FORMAT: English 简体中文 русский Spanish 한국어 *Please note that the translations provided …hkiac.org,材料齊備的請求會在 24 小時內獲發受理函。

Statute 第 8 條:擔保要求

第 8 條gongbao.court.gov.cngongbao.court.gov.cn允許內地法院責令申請人提供擔保,適用民事訴訟法的保全規則。實務中,申請人通常在遞交申請前安排銀行保函或保險保函。

為什麼影響合同起草

如果你在交易開始時就預見到供應商資產主要在中國內地,那麼爭議解決條款不能只追求“看起來國際化”。它要能回答三個問題:

  • 未來在哪裡仲裁?
  • 是否能在內地申請保全?
  • 裁決出來後,能在哪裡執行?

HKIAC 或其他合格香港機構可能適合某些國際交易。但前提是條款寫得清楚。如果條款同時寫香港仲裁、中國法院、雙方協商決定最終論壇,這種“靈活性”在爭議發生後往往變成不確定性。

如何影響律師函

律師函的威力來自後手。如果一封律師函能清楚說明:合同約定香港仲裁、仲裁地為香港、機構管理案件,且在必要時將向內地法院申請保全,那麼供應商會更認真評估不回應的後果。

但如果條款含糊,供應商很可能抓住管轄問題拖延。此時律師函越強硬,越可能暴露條款弱點。

常見錯誤

第一,只寫“香港仲裁”,沒有明確 HKIAC 或其他合格機構管理。

第二,把仲裁地、開庭地、適用法律混在一起。

第三,等到供應商失聯後才第一次考慮資產線索和擔保。

第四,合同金額不大,卻選擇成本和程序都較重的路徑,沒有事先算商業帳。

結論

香港與內地仲裁保全安排的真正價值,在於讓香港仲裁有機會觸及內地資產。它特別適合那些需要國際仲裁環境,同時又不能放棄中國內地保全和執行籌碼的交易。

如果你正在審查涉中國供應商合同,或已經發生糾紛、需要判斷 HKIAC 條款是否還能支撐律師函、保全或仲裁,可以聯繫我。我可以先評估條款、證據、資產線索和下一步程序。

參考資料

  1.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內地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協助保全的安排》(2019 年第 14 號司法解釋),中文全文:http://gongbao.court.gov.cn/Details/512d83a54880609e30b96321df3899.htmlgongbao.court.gov.cngongbao.court.gov.cn
  2. 香港律政司,安排英文文本(僅為參考譯本):https://www.doj.gov.hk/en/mainland_and_macao/pdf/arbitration_interim_e.pdfwww.doj.gov.hkwww.doj.gov.hk
  3. 香港律政司,第 2(1) 條下合資格仲裁機構及常設辦事處最新名單(2025 年 4 月 2 日生效):https://www.doj.gov.hk/en/community_engagement/press/20250402_pr2.htmlwww.doj.gov.hkDepartment of Justice - Community Engagement - Press Releases - Institutions and permanent offices qualified for interim measure applications announcedwww.doj.gov.hk
  4. HKIAC,保全安排實務問答,包括受理函的作用:https://hkiac.org/arbitration/interim-measures-arrangement/interim-measures-arrangement-faqs/HKIAC |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Interim Measures Arrangement - FAQs - HKIAC | Hong Kong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rePRC-HK INTERIM MEASURES ARRANGEMENT: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VIEW IN PDF FORMAT: English 简体中文 русский Spanish 한국어 *Please note that the translations provided …hkiac.org

本文屬於“中國法律關鍵詞”系列。相關閱讀:什麼是中國財產保全?什麼是 HKIAC?中國仲裁並沒有那麼可怕

常見問題

香港與內地仲裁保全安排是什麼?

它允許符合條件的香港仲裁當事人在仲裁前或仲裁中,向內地法院申請財產保全、證據保全或行為保全。

所有香港仲裁都能申請內地保全嗎?

不是。通常需要香港作為仲裁地,並由符合條件的香港仲裁機構管理案件,具體還要看條款、機構和申請材料。

這個安排為什麼會影響律師函?

如果供應商資產在內地,且合同條款支持香港仲裁與內地保全,律師函背後的威懾會更真實;如果條款寫錯,威懾可能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