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家外国公司的中国合同约定由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仲裁。争议发生后,经办法务开始搜索中国律师,境外律所也在寻找本地团队。搜出来的结果五花八门:仲裁员名册、机构活动、培训证书、律师排名,以及各种“国际仲裁经验”。管理层真正要确认的只有一件事:有没有一位熟悉 SCIA 程序、能够对案件承担责任的中国律师?

有,但“谁来负责”不能只看一行履历。它至少意味着律师能够识别适用规则和当前期限,制定管辖与实体策略,组织中英文证据,处理仲裁员、开庭和保全问题,并持续向境外管理层或法务团队解释风险、预算和下一步行动。

本文所说的 “SCIA lawyer” 不是一项由 SCIA 颁发的执业资格,而是对服务能力的描述。判断的顺序因此不能从律师的自我介绍开始,而应从企业需要律师承担的责任开始:先定义什么叫“负责”,说明为什么案件需要熟悉 SCIA 的中国律师;随后核实候选人的真实代理经验,确定全面代理、共同代理或有限范围支持的合作模式,并用其第一轮程序应对检验能力;最后,才把同一套标准用于具体律师。

判断人选之前,先定义什么叫“负责”

外国公司需要的通常不是一位只在关键节点签字或出席一次庭审的律师。全面负责一宗 SCIA 案件,首先是摸清程序位置:核对合同中的仲裁机构、仲裁地 、规则、语言、适用法律和仲裁庭组成,固定实际送达时间,再把答辩、反请求、管辖异议、仲裁员选择和证据提交放进同一张倒排表。

第二层是接管案件理论。律师要把合同、付款、履行和争议经过整理成可证明的事实,区分已经承认、可以否认、仍需调查和必须由专家说明的事项。只有这样,管理层才能判断是完整防守、提出反请求、争取保全、推动和解,还是把某个前置问题先交给仲裁庭处理。

第三层是接管中国端工作。主要证据在中国、合同适用中国法、对方资产在内地,或者仲裁与法院程序并行时,翻译、证据、保全和中国法意见不能各自为战。负责案件的律师需要让中文原始资料、英文管理层汇报和提交仲裁庭的主张保持一致。

因此,判断“适不适合”不能看抽象排名,要看一个具体的责任范围。企业在委托前至少应当问清楚:谁负责日常沟通,谁起草主要文书,谁组织证据和证人,谁出庭,谁处理内地法院程序,以及出现紧急问题时由谁作出第一轮判断。

只有先把这份工作定义清楚,才谈得上下一个问题:为什么这些责任,需要一位熟悉 SCIA 程序的中国律师来承担。

为什么这类案件需要熟悉 SCIA 程序的中国律师

SCIA 仲裁的程序由仲裁机构和仲裁庭推进,但案件准备工作往往要同时在企业内部、中国业务现场和内地法院三条线上展开。律师不仅要读懂规则,还要把中国法分析、中文证据、证人沟通、财产线索和法院程序整合进同一套仲裁策略。对外国公司而言,能把这几条线拧成一股的,正是熟悉 SCIA 程序的中国律师。

在几类情形下,中国律师的参与尤其重要:争议适用中国法;关键合同、财务和通信证据主要为中文;事实证人或技术人员在中国;需要申请财产、行为、证据保全;或者涉及仲裁协议效力、撤销或执行程序。境外团队也需要一位能够直接协调 SCIA、仲裁庭和中国端业务人员的负责人,避免程序、实体和证据三条线各自推进。

从形式代理资格看,现行《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scia.com.cnscia.com.cn》第二十四条允许当事人委托中国内地或者境外律师等人士担任仲裁代理人 ;SCIA 的官方问答⁠en.scia.com.cnSCIA Arbitration 100 FAQsen.scia.com.cn对代理人身份和人数也不设限制。2026 年3月1日起施行的《仲裁法》同样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参加仲裁,并向仲裁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仲裁法》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十条(Article 40)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代理人时,应向仲裁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官方文本 · 中国人大网

规则上的开放解决的是谁可以参与程序,不是谁更适合负责案件。外国公司可以保留原有境外律师处理外国法、集团汇报和全球策略,同时由中国律师承担 SCIA 程序、中国法、中文证据及内地法院工作的主要责任。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还要注意自身的中国法律事务边界。现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Article 15)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只能在法定范围内从事不包括中国法律事务的活动,包括代表外国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事务所办理中国法律事务。官方文本 · 国家行政法规库 允许代表机构代表外国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事务所办理中国法律事务;司法部的实施规定⁠www.beijing.gov.cn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_其他文件_首都之窗_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beijing.gov.cn又把在仲裁中对中国法适用或涉及中国法的事实发表代理意见列入中国法律事务。这条限制针对外国律所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代表,不能夸大成“所有境外律师都不能参加 SCIA 仲裁”,但它足以说明:代理资格、可提供的法律意见和案件所需能力,是三个不同问题。

正因为中国律师可能承担中国法、中文证据、内地法院衔接和 SCIA 日常推进等核心职责,筛选门槛不应降低。企业下一步应先核实候选人的 SCIA 经验,确认其是否真正承担过前述责任。

真正的 SCIA 经验,先看律师在案件中是什么角色

仲裁行业里有很多与 SCIA 有关的经历:代理律师、仲裁员、案件经理、仲裁庭秘书、调解员、专家证人、培训讲师或学员。这些经历都可能有价值,但证明的是不同能力。

实际作为当事人代理人办理 SCIA 案件,是最直接的代理经验。它意味着律师需要对客户立场负责,制定策略,起草和提交文件,组织证据,处理仲裁员选任和各项程序决定,参加开庭,并向客户解释成本和结果风险。

担任过仲裁员或入选仲裁员名册,证明的是裁判角色或机构选任资格,并不当然证明其作为律师代理过 SCIA 当事人。案件经理熟悉机构管理、组庭、开庭和裁决形成过程,但其职责是程序管理,不是为一方当事人辩护。仲裁庭秘书、调解和培训经历也应保留原有名称,不能改写成代理案件数量。

因此,企业审核候选律师时,不要只问“是否熟悉 SCIA”,而应继续追问:

  • 是否亲自作为代理律师办理过 SCIA 案件;
  • 在案件中是主要负责人、共同代理人还是支持成员;
  • 亲自负责了哪些文书、证据、开庭或法院工作;
  • 案件适用了哪一套规则,出现过哪些程序问题;
  • 本案由谁担任日常负责人,主要文件由谁起草;以及
  • 能否直接全面代理,而不是在签约后把工作交给未参与面谈的团队。

这套核实方法比“处理过很多仲裁”更有用。它不会贬低机构经历、仲裁员资格或培训,而是避免把不同角色混成一个无法验证的总数字。

候选人的实际代理角色核实清楚后,也不必马上决定委托;先要确定的是双方采用什么合作模式、由谁承担哪些责任。

经验核实后,再看怎么合作

合作模式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企业是否已有境外律师,以及中国法、中文证据和内地法院工作的比重。无论采用哪一种模式,目的都不是增加团队层级,而是让每项关键工作只有一个清晰的负责人。

第一种是由中国律师担任主要代理律师并全面负责案件。这是本文重点讨论的模式。完整的 SCIA 代理通常从仲裁条款和请求分析开始,延伸至整体策略、仲裁申请或答辩、反请求、管辖异议、仲裁员选择、程序令和各轮书面陈述。

证据工作不是把中文文件全部翻译成英文。律师需要先确定每项主张由什么事实支持,再从合同、补充协议、付款、发票、会议记录、电子邮件、微信 、技术资料和财务文件中建立证据链;必要时安排证人、法律专家、技术专家、鉴定、审计或现场调查。翻译应服务于同一案件理论,而不是在不同语言里形成两套事实。

开庭阶段则包括庭前问题清单、证据交换、证人和专家准备、庭审陈述、询问与庭后意见。存在内地法院程序时,代理范围还应说明是否包括保全、仲裁协议效力、撤销、执行或不予执行程序。谈判和调解可以与仲裁同步推进,但和解方案要处理付款、履行、担保、费用、保全解除、保密和违约后果,不能只停在一个总金额。

第二种是中国律师与境外律师共同代理。境外律师可以保留集团汇报、外国法和全球策略,中国律师负责 SCIA 程序、中国法、中文证据、内地法院及日常案件推进。即便是共同代理,也应明确谁是 SCIA 的主要窗口、谁整合最终文书,以及出现期限或策略分歧时由谁作出决定。

第三种是有限范围支持。如果境外团队已经具备完整的仲裁代理能力,中国律师可以只负责中国法意见、中文证据、保全或其他内地法院程序,也可以提供特定程序节点或庭审支持。不过,当企业希望找到一位“能全面负责的人”时,有限范围支持不能被表述成全面代理。

无论选择哪种模式,正式委托都由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签署书面委托合同并统一收费。《律师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Article 25)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统一收取费用、如实入账。官方文本 · 中国人大网 因此,合作模式确定后,还要落实承办律所、具体团队、收费范围、第三方费用、预算更新方式和授权边界。

责任边界明确以后,履历上的形容词已经不再重要。企业可以进入下一步:用候选人对案件第一轮程序问题的处理,检验其是否真的能够承担约定的角色。

合作模式确定后,用第一轮行动检验程序能力

真正熟悉 SCIA 程序的律师,不应先给出胜负判断,而应先建立一份可靠的问题和期限清单。

第一步是确认机构和规则。SCIA 还使用“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深圳仲裁委员会”等名称,并承接使用部分曾用名的仲裁条款。普通规则、简易程序、金融借款特别规则、UNCITRAL 规则或当事人自行修改的程序,可能产生不同答案。只看到合同里的 “SCIA” 四个字,还不能直接套用一张标准时间表。

第二步是守住近期的程序选择权。按 2025 年 SCIA 普通规则,被申请人的答辩和反请求通常应在收到仲裁通知后30日内提交 ;适用简易程序时,相关期限通常缩短为10日。普通三人仲裁庭下,当事人通常有15日指定本方仲裁员并共同指定首席仲裁员。这些期限都可能受特别规则、当事人约定、实际送达和个案决定影响,不能拿邮件日期机械地往后加天数。

第三步是盘点可能丧失的权利。普通程序下的管辖权异议原则上应在首次开庭前书面提出;书面审理案件有更具体的时间要求,而且提出异议并不会自动停止仲裁。反请求、追加当事人、合并程序和仲裁员回避也分别有条件与时点。律师应一边保留程序立场,一边推进实体和证据准备,不能把全部防守押在一项尚未裁定的异议上。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 SCIA 特有风险:仲裁庭组成后,一方新聘代理人,如果该代理关系本身产生仲裁员回避事由,该方可能不能再以此申请回避 ;另一方的回避权不受影响,相关延误和额外费用还可能由造成冲突的一方承担。见SCIA 规则第三十三条第六款⁠scia.com.cnscia.com.cn。这使律师冲突检索不只是律所内部手续,也是组庭策略的一部分。

第四步是同步评估保全。仲裁地在中国内地时,仲裁前的财产、行为或证据保全通常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仲裁开始后,则由 SCIA 将申请转交法院。错误申请还可能产生赔偿责任。《仲裁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十九条(Article 39)当事人可在法定条件下申请财产或行为保全;仲裁中的申请由仲裁机构提交法院,紧急时可在仲裁前直接申请;错误申请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官方文本 · 中国人大网 规定了仲裁前和仲裁中的保全路径。是否申请、向哪家法院申请、提供什么担保以及是否具有足够资产线索,仍需逐案判断,可另见中国财产保全指南

合格的第一轮工作成果,应当是期限表、程序问题表、证据缺口、保全与执行风险、建议团队分工及预算假设,而不是一句“胜算很大”。

这种检验只有建立在准确材料上才有意义。企业不必在第一次联系时发送全部证据,但应分两步提供足以完成冲突检索和初步评估的信息。

要完成这项检验,先提供冲突检索和评估材料

第一次联系不宜直接发送整个证据库。先提交申请人、被申请人、主要关联方及已知代理律师的法定名称,再加上一句话争议概要、仲裁通知或仲裁条款、争议金额和最紧急的已知期限。这些信息用于判断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以及案件是否属于可承接范围。

这一轮也是检验响应能力的机会:收到完整的初步主体信息后,负责任的律师原则上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初步回复,说明能否继续评估、还需补充哪些资料及下一步安排。这个回复不应是对实体结果的保证,也不等于在材料不完整时出具正式法律意见。

冲突检索通过后,再提交:

  • 仲裁通知、仲裁申请书及全部附件;
  • 主合同、补充协议和完整仲裁条款;
  • 文件实际收取日期、方式及原始邮件或快递记录;
  • 争议金额、请求、潜在反请求和核心时间线;
  • 关键中英文证据、证人和业务负责人;
  • 约定的仲裁地、程序语言、适用法和仲裁员人数;
  • 对方资产、保全需求及任何关联法院文件;以及
  • 现有境外律师、内部决策人和期望的汇报方式。

初步评估的目的,是把案件界定为一个可管理的工作范围:确定近期期限和不可逆选择,列出缺失文件,提出代理模式、团队、预算和首轮策略。它不是在听取一方简要陈述后承诺结果。

张晓宇律师的 SCIA 代理经验与可承接范围

张晓宇律师曾作为主要代理律师(lead counsel),全面负责一宗 SCIA 股权转让纠纷仲裁。该案源于并购交易完成后的补缴税款争议,并同时引发两宗股东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的平行法院诉讼。基于保密及客户信息使用边界,本文不披露客户名称、争议金额或案件结果。

张晓宇律师也是深圳国际仲裁院认证的仲裁庭秘书 。代理案件与仲裁庭秘书的双重经历,让其对 SCIA 的仲裁规则和程序实践有贴近一线的了解。

在担任律师之前,张晓宇律师曾长期任职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是华南分会领导班子成员,以中文和英文为工作语言:七年中为超过400宗复杂商事仲裁提供仲裁服务,案件覆盖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金融、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国际贸易、精密设备质量争议等领域,并负责裁决书核阅、立案审批、仲裁员联络及培训等工作,对仲裁机构的内部运作与程序管理有深入了解。

其中有代表性的案件包括:一宗适用香港法、以英文进行、涉及外籍仲裁员、程序令和确认仲裁协议效力诉讼的约人民币6亿元保险赔付争议;一宗适用马达加斯加法律、涉及当地法律专家证人和中英双语程序的探矿权争议;还有两宗涉及德国精密仪器质量和专家咨询程序的案件,并应仲裁庭要求起草了两份超过60页的裁决书。

机构经历带来的是从立案、组庭、程序安排、证据、开庭到裁决的完整链条视角,SCIA 的代理与仲裁庭秘书经历则来自当事人一侧。在律师群体中,真正在仲裁机构内部长期履职过的是绝对少数——张晓宇律师见过案件在机构内部如何流转、裁决如何形成、程序问题如何被处理,也知道仲裁庭在想什么、机构在审什么。两种视角加在一起,正是全面代理 SCIA 案件的基础;也正因如此,张晓宇律师有信心为客户提供比单一执业背景更专业、更有预判性的服务。完整的公开经历可见擅长领域与代表案例

目前,张晓宇律师可以从深圳为外国公司全面代理 SCIA 仲裁,包括制定策略、起草和提交仲裁文件、组织和固定证据、处理仲裁员与程序问题、出席庭审、推进调解,以及代理相关保全和法院程序。如企业已有境外律师,也可以根据案件需要建立共同代理安排;但本文首先回答的是,外国公司能否找到一位中国律师承担完整的 SCIA 案件责任。

结论:如何寻找满足要求的中国仲裁律师

判断一位中国律师是否适合负责 SCIA 案件,可以按以下顺序完成:

  1. 确认其是否实际作为代理律师办理过 SCIA 案件,以及承担的具体角色;
  2. 检验其能否把 SCIA 规则转化为本案的期限、程序选择和证据计划;
  3. 确认中国法、中文证据、保全及内地法院工作是否在服务范围内;
  4. 选择全面代理、共同代理或有限范围支持,并明确主要负责人;
  5. 完成冲突检索、团队确认、预算和正式委托。

境外律师具备形式上的代理资格,并不能回答中国端工作和 SCIA 程序该由谁负责。当案件实质依赖中国法、内地资产、中文证据或本地程序时,应当尽早由一位能够全面负责的中国律师进入核心团队,而不是仅在出现具体问题时临时寻找本地联系人。

所以,对“有没有能全面负责的人”这个问题,张晓宇律师的回答是:。在不存在利益冲突、案件类型和可用资源匹配的前提下,张晓宇律师可以作为主要代理律师全面代理外国公司的 SCIA 仲裁,并在企业已有境外律师时建立清晰的共同代理安排。这个结论来自前述责任、经验和程序能力标准,而不是来自 “SCIA lawyer” 这一标签本身。

如果您的公司正准备提起 SCIA 仲裁,或已经收到仲裁通知,越早确定中国端的负责人,程序选择的空间就越大。现在把各方及主要关联方名称、仲裁通知或仲裁条款、已知期限、争议金额和现有律师安排发过来,原则上24小时内就能得到能否承接、需要补充哪些材料以及下一步如何推进的答复。联系张晓宇律师

参考资料

  1. 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2025年修正,2025年7月1日起施行):https://scia.com.cn/files/2025.pdf⁠scia.com.cnscia.com.cn
  2. 深圳国际仲裁院,SCIA Arbitration 100 FAQs:https://en.scia.com.cn/faqs.html⁠en.scia.com.cnSCIA Arbitration 100 FAQsen.scia.com.cn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2025年修订,2026年3月1日起施行):https://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509/t20250912_447762.html⁠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全国人大发布的《仲裁法》官方文本(2026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www.npc.gov.cn
  4.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https://xzfg.moj.gov.cn/front/law/detail?LawID=1759&Query=⁠xzfg.moj.gov.cn国家行政法规库xzfg.moj.gov.cn
  5. 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https://www.beijing.gov.cn/zhengce/zhengcefagui/qtwj/202009/t20200903_1996711.html⁠www.beijing.gov.cn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_其他文件_首都之窗_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beijing.gov.cn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https://www.npc.gov.cn/npc/c2/c183/c198/201905/t20190522_27500.html⁠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全国人大发布的《律师法》官方文本,含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及统一收费等规定。www.npc.gov.cn

本文是 SCIA 中国律师系列第1篇。SCIA 机构、仲裁规则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不相同;需要了解后者时,可阅读什么是 CIETAC?

常见问题

外国律师可以代理 SCIA 仲裁吗?

可以。SCIA 现行规则允许当事人委托中国内地或境外律师,也不要求代理人必须是律师。但形式上的代理资格不能替代中国法分析、中文证据处理以及内地保全和法院程序。涉及这些工作的案件,通常应尽早确定中国律师担任主要代理人或共同代理人。

如何判断一位律师是否真正有 SCIA 代理经验?

直接核实其是否作为当事人代理人办理过 SCIA 案件:在案件中担任主要负责人还是共同代理人,亲自起草了哪些文书、参加了哪些开庭。仲裁员、案件经理、仲裁庭秘书、调解员或培训经历各有价值,但证明的是不同能力,不能折算成代理案件数量。

境外律所已经参与案件,还可以由中国律师全面代理吗?

可以。中国律师可以直接承担 SCIA 程序、案件策略、文书、证据、开庭及内地法院工作,境外律所继续处理客户关系、外国法或集团层面的协调;也可以由中国律师作为主要对外窗口,根据案件需要与境外律师分工。

联系 SCIA 中国律师前需要提交什么,多久能收到回复?

第一步只需提交各方及主要关联方的法定名称、已知代理律师、仲裁通知或条款、紧急期限和争议概要,用于冲突检索。收到完整的初步信息后,原则上会在 24 小时内回复能否继续评估、需要补充的材料及下一步安排。